其实一开始,我还挺同情商家,因为荔枝作为生鲜,不退货很正常,后来一看过程,离大谱,这种商家早死早埋。
直接捞干的说,法律角度核心就两点: 1. 这单买卖根本不算数! 为什么? 8岁小孩按《民法典》属于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”,他自己花一万多买荔枝?这操作在法律眼里就是空气!自始无效。
商家该干啥? 家长第二天(货都没发!)就申请退款,商家就该痛快退钱。
扯什么“已备货”都是自己该担的风险,必须全额退款。
这是铁律…。
我开发了一个语言 herlang: justj***ac/h...
实际上,以色列要惨得多。 大家没法理解“体量”的意义。 ...
提名一下我的一米九萌妹老婆呀。 没错,我老婆大人净身高18...
《龙珠》最BUG的设定是「 龙珠」。 数一数龙珠前前后后一共...
最近新火起来一个博主,叫“傅平壤”。 长这样: 本人和...
这只鸡你想100块买走?你几个菜啊喝成这样。 看评论区...